
道路安全责任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责任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安全责任书1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经常对师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班主任在上下学期间对校园门口交通秩序进行维护或疏导,形成小学生每天排队上下学的制度。严禁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下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是严格执行教职工自用车辆管理制度。年初要对教职工自用车辆进行摸底调查,无证件、无牌照的自用车辆禁止使用。严格控制教职工自用车辆不载头盔、不系安全带贺车,饮酒驾车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只要出现此类情况严肃惩罚。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1、由家长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负有监管责任。
2、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使用的基本要求,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用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3、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置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责任人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4、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置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县教育局领导,并及时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三、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责任人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安全责任书2各村委会、小学: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的稳定。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下达责任书:
一、坚决贯彻执行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道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二、成立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行政负责人是交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道路安全生产负全面的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建立落实包组联系制度以及安全工作制度,要与本辖区的车主、驾驶员、农机人员、维修人员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创建“安全村、安全校”活动为契机,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路安全常识和业务技能、农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及时传达市、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驾车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感,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加强道路路面监控管理。实行分块负责,按区域负责包干、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禁机动车辆超载、人货混装、超速行驶、违章载人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无牌车、报废车、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督促车主加强车辆技术保养与维修,按时参加年检,保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加强对辖区内公路的养护、整治和监管,以保证公路畅通,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
五、强化重要时段路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节假日、逢场、庙会、周末学生返校回家、春运等人群车辆密集的高峰期,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有领导带队上路巡查,进行安全监管,对车辆超坐的人员要做好分流。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车辆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在本区域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立即向政府报告情况,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迅速施救、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在本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告,或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日生效,不因人事的变动而改变。
责任单位:(盖章)
乡政府责任人:(盖章)
村委会、单位责任人:(盖章)
年月日
道路安全责任书3“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道路交通与我们息息相关,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千家万户的幸福。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为了本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平 ……此处隐藏7157个字……责: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驾驶培训、汽车维修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企业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xx〕31号)文件精神,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完善的监管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必须对企业员工、驾驶人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并要有记录;在重点部位和醒目处要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和布标;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
6、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重点宣传“五个严禁”、“九个一律”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积极履行对客运车主、驾驶人的监管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文明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确保司乘人员和乘客的安全出行。校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特别要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卫生整洁,状况良好,及时排除车辆有碍安全行车的故障。
(3)不得有超载、超员、超速、驾疲劳车、驾故障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不得强行通行山区三级以下不符合安全通行要求的公路,不得通行达不到夜间通行要求的路段。
(5)积极主动向乘客宣传交通法规,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防止意外事故。
(6)自觉杜绝非营运客运车辆、不符合春运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和其它违法行为。
(7)与企业、学校和各村、社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所在村、社区的监督管理。
甲方:
乙方:
监督责任人:
责任人:
日期:
道路安全责任书14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看好人、车、路,进一步增强机动车主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安全重担人人担、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为确保一方平安,镇人民政府交管办特与客运、货运车主及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以形成相互监督的责任机制。
一、政府交管办职责
1、政府交管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感。
2、定期召开机动车主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结合安全生产宣传,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典型事故、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公民安全意识。
二、车主责任
1、客运车主及驾驶员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
2、自觉主动接受公安交警、镇交管办、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查。
3、严禁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客运混装、酒后驾驶、带病行驶等.
4、参营客车在驾驶和经营过程中,驾驶员必须要自觉爱护车辆,坚持做到:三勤(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三查”(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车后检查)、七不准(车辆故障没排除不准出车;驾驶员疲劳休息时不准出车;驾驶员喝酒后不准开车;没有驾驶证不准开车;非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驾驶员要礼让三先,文明开车,不准开“英雄车”;不准违反交通规则开霸道车)、严禁“三超”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要求。
以上安全责任,各参营客车、货车,务必遵照执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概由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车主:
联系电话:
驾驶员:
联系电话:
日期:
道路安全责任书15甲方:教育局、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校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校车是指学校、学校举办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承租的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民办学校法人购买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将车辆所有人变更为学校。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它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客车不得用作校车。校车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心健康、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学校聘用校车驾驶人,应该报告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聘用。学校应当与聘用驾驶人签订聘用合同、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三、严格校车管理。学校领导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的管理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板报、橱窗、校园网以及报告会、告家长书、家长学校等形式,引导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告家长书要有家长的签名回执,学校要存档。及时与有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制度,完善校车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校车驾驶人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主动接受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的监督检查,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帐;(三)严格办理报批手续,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教育局和交警大队备案,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四)加强隐患排查,明确一名负责人员分管校车的管理工作,详细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和定时定点到学校附近等候学生放学送学生的社会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市教育局
乙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责任人: 责任人:
二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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